携带人民币进出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关于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往来实际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
携带外币出境:
1.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2.携带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3.携带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这些特殊情况包括,(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3)政府领导人出访;(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5)其他特殊情况。
携带外币入境: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海关予以放行;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提示:《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
案例一:三名印度尼西亚游客由雅加达飞抵意大利米兰马尔彭萨机场,在入境时因携带过多现金被拦下。经清点,3人分别携带了约19.7万欧元、12万欧元、11.2万欧元的现金,总额近43万欧元。3人各自携带的现金数额不仅超过了海关规定的1万欧元申报限额,更是远远高于4万欧元这一允许采取即时罚款惩处手段的“门槛”。因此,她们已不适于通过立即支付15%的罚金来作为惩处。根据意大利当地货币法规,警方需扣押超过申报规定金额的50%的现金,总计约20万欧元。
案例二:一家人赴美旅游,三人身上共携带3万多美元现金,飞机上填写申报单时勾选“是否携带超过1万美元”。一人先顺利出关,其余两人则是一起入关面谈。海关人员搜查包裹时发现了3万美元,因无法合理解释随身携带现金用途且携带金额超限,现金均被海关没收。
案例三:上海30人的旅游团去泰国旅游,因为其中有人身上没有带满4000元现金,即团队未带满4000元/人,整团被海关拒绝入境。从上述几个案例可以看出,各国对出入境携带的现金金额都有明确要求,且要求各有不同。在出行前,一定要仔细了解有关规定,做好万全准备。
热门旅行国家入境携带现金规定
根据日本法律规定,携带现金等有价证券超过等值100万日元时,需书面向海关申报,须填写并提交《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和《支付手段等携带输出输入申报单》。
持旅游签入境泰国需携带相当于20,000泰铢/人或40,000泰铢/家庭的现金或等值外币。同时,旅客携带45万以上泰铢入境或携带任何总额如超过等值1.5万美元的外币入境,均须向海关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要申请办理泰国的落地签,入境时身上须携带现金或等值外币至少10,000泰铢/人,20,000泰铢/户。
移民官员会视情检验旅客携带现金数额是否足以支付在马期间的费用开支,基本参考标准为1000美元(约5000马币),即入境马来西亚,需随时携带1000美元以上的现金或信用卡。如果携带现金的数额不足,马移民局是有权利拒绝入境并实施遣返的。此外,入境马来西亚可以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马币,若超过上述金额则需向海关申报。
入境美国,携带的现金金额如果超过了等值10,000美元(以个人或共同旅行的家庭为单位),应填写FinCEN105表并主动向海关申报。该表可在线填写(https://fincen105.cbp.dhs.gov/#/),或向美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索取纸质表格。如果未如实申报,则有可能被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随身携带的现金也将会被没收。携带现金的类型包括流通中的美国或其他国家的硬币及货币、旅行支票、现金汇票和可流通证券等。
进入韩国时,可以随身携带等值10,000美元以下的现金,如若数额超过10,000美元,则须向海关人员申报。
澳大利亚入境如果携带10,000(含)澳元以上或等值外币入境,需要如实填写入境表向海关申报。如超额不申报,将面临一定的处罚。但是,如果是携带支票、旅行支票、个人支票、现金支票、邮政汇票或其他票据入境,无论其金额是多少,均须如实申报。
新加坡对入境携带金额有详细规定,出、入境新加坡若携带超过2万新加坡元等值的货币或可转让证券,必须向新加坡警察局提交申报表。具体流程为入境时填写NP727表格后交给红色通道官员,出境时将有关表格交给出境检查柜台官员。表格可在出、入境检查柜台获取或在新加坡警察局官网上下载。如果未按要求申报,将可能面临最高50,000新加坡元的罚款,甚至可能面临最高三年的监禁,相关现金或证券将会被扣押甚至被没收。
自非欧盟国家入境意大利携带现金时,需遵循以下规定:携带现金总额低于1万欧元无需申报,等于或超出1万欧元必须向海关申报,否则将面临行政扣押及罚款。当然,这1万欧元的限额也包括等值的其他货币或容易变现的债券、股票、旅行支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