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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港前注意事项 

  • 出发往香港之前,应留意相关登机、检疫及检测安排。详见此页资讯和此一图看清安排
  • 有关指定检疫酒店。
  • 健康申报制度

    • 所有入境人士必须递交健康申报表。
    • 健康申报表可于网上递交 (https://www.chp.gov.hk/hdf/);经香港国际机场抵港的人士请在登机前(最早可于抵港三天前)递交申报表。
    • 完成网上递交后,系统会发放一个二维码。请下载申报结果,并于入境时,向边境管制人员出示下载了的申报结果。经香港国际机场入境,二维码有效时限为96小时(若经陆路管制站入境,二维码有效时限则为24小时)。
    • 现时,纸本健康申报表不适用于经香港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旅检大楼和深圳湾口岸旅检大楼入境的人士。如入境人士就网上递交健康申报表有困难(如没有适用的流动装置),可在抵港后向卫生署人员寻求协助。
  • 按此参阅相关常见问题以了解更多申报非本地新冠疫苗接种纪录的安排。
  • 若抵港人士所持签证有效期不足,将会被拒入境。

 抵港人士检疫措施 因应全球及本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最新发展,政府对抵港人士实施不同的入境防控措施,以建立外防输入的抗疫屏障。 适用于抵港人士的登机、检疫及检测等要求将视乎: 

 

何谓完成疫苗接种?


    • 完成疫苗接种是指在抵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按「就指明用途认可 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列表」相关指引完成接种建议的疫苗剂量。
    • 已康复的人士: 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并已康复的抵港人士,他们需在抵港前的最少14天前接种一剂新冠疫苗,才可获视为已完成接种。
    • 12至17岁的人士: 如在最少14天前已接种一剂复必泰疫苗,可获视为符合登机来港及强制检疫相关要求下须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规定。

 

第14天是如何计算?


    • 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后的第14天是由有关人士接种所有建议剂量的新冠疫苗后的次日作第一天起计。
    • 例如,若一名未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人士在2021年5月10日接种建议的最后一剂新冠疫苗,「第一天」为5月11日,而「第14天」则为5月24日,该人士于5月24日当日开始可被视为「完成疫苗接种」。

 

可例外获准登机来港人士


    • 于有关期间曾逗留任何中国以外地区的人士,如符合以下情况(虽不会被视为已完成疫苗接种),亦可例外获准登机来港:
      (i)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并持有相关医生证明书的相关人士(必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或

      (ii)已接种一剂认可新冠疫苗并持有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在接种该剂疫苗后获发医生证明书,证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的相关人士,并在接种该第一剂疫苗后的第14天或之后登上指明飞机(必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或

      (iii)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11岁或以下小童,由符合登机到港条件的相关人士陪同登机来港并一同进行强制检疫。

 

哪些是获认可的疫苗?

 

曾逗留任何中国以外地区人士的额外规定

 请参阅此一图看清安排。 所有抵港人士于抵港时必须通过体温检测及作健康申报;出现病征者将由卫生署另行处理。 完成强制检疫后,部分抵港人士仍须在接下来的7天接受自行监察,并根据相关规例在不同日子进行强制检测。具体详情视乎抵港人士在有关期间曾在哪些指明地区逗留,以及是否已完成疫苗接种。 详情请参考下表及「抵港人士检测安排」只曾在内地、澳门或台湾逗留的人士如只曾在中国内地或澳门逗留 




适用  人士:于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内地或澳门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包括经陆路口岸或是机场抵港人士)
完成疫苗接种完成疫苗接种
文件要求:
  1. (如i.经机场抵港及 ii. 于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内地(广东省以外)或澳门逗留) 预定抵港当天或当天之前3天之内采样进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1. (如i.经机场抵港及 ii. 于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内地(广东省以外)或澳门逗留) 预定抵港当天或当天之前3天之内采样进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2. 疫苗接种纪录
检疫要求:
  1. 于指定地点(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14天强制检疫;
  2. 强制检疫期间接受2次检测(到达香港的第5及12天)(3)
  1. 于指定地点(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7天强制检疫;
  2. 强制检疫期间接受1次检测(到达香港的第5天)(3)
  3. 其后7 天自行监察;及
  4. 抵港第12天强制检测( 3)

 # "指定检疫酒店"不适用于只曾在中国内地或澳门逗留的人士,请选择其他酒店检疫。 @进行该检测的检测机构须: 

  1. 获粤港/港澳两地政府认可 (在广东省的医疗或检测机构* / 在澳门的医疗或检测机构 / 在香港的医疗或检测机构);或
  2. 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 (名单可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核酸检测机构查询」功能找到)。

 * i) 广东省内所有能够上载RT-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粤康码」系统的医疗检测机构;

ii)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列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核酸检测机构查询」功能或上载至官方网站(http://bmfw.www.gov.cn/hsjcjgcx/index.html)的名单下的广东省医疗检测机构。 (3)社区检测中心流动采样站(免费)或到经政府认可本地医疗检测机构(自费)接受专业拭子采样强制PCR核酸检测。抵港人士在强制检疫期间,应尽可能以点对点交通工具前往检测。在四月一日前从内地和澳门来港人士,如按上述安排在抵港第五天及第十二天接受强制检测,将获视为已符合强制检测的要求。 如曾在台湾逗留 

适用人士: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台湾逗留(曾在任何中国以外地区逗留人士除外)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如未完成疫苗接种完成疫苗接种(11)
登机要求:
  1. (只适用于3岁或以上的到港人士)48小时 (2)2019冠状病毒病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见康复人士的相关安排) ;及
  2. 指定检疫酒店14晚预订确认书
  1. (只适用于3岁或以上的到港人士)48小时 (2)2019冠状病毒病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见康复人士的相关安排)
  2. 指定检疫酒店于到港日起计七晚(如选择符合条件后提早完成强制检疫)或14晚(将不会获安排提早完成强制检疫)预订确认书;及
  3. 疫苗接种纪录
检疫要求:
  1. 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14天;
  2. 强制检疫期间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检测、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PCR核酸检测;及
  3. 在确认第12天PCR核酸检测及第14天快速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后可离开
  1. 基本要求为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14天;
  2. 强制检疫期间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检测;及
 如选择符合条件后提早完成强制检疫(须持七晚指定检疫酒店预订确认书)- 
  1. 抵港第3天及第5天接受PCR核酸检测;
  2. 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士及/或其陪同的11岁或以下小童抵港第5天的PCR核酸检测和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抗原测试结果均为阴性,可提早完成检疫,并必须离开指定检疫酒店;
  3. 其后七天自行监察;及
  4. 抵港第9天及第12天到社区检测中心流动采样站(免费)或到经政府认可本地医疗检测机构(自费)接受专业拭子采样强制PCR核酸检测
 如选择不提早完成强制检疫(须持14晚指定检疫酒店预订确认书)- 
  1. 抵港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接受PCR核酸检测;及
  2. 在确认第12天PCR核酸检测及第14天快速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后可离开

 (2) 检测样本是在指明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48小时内取自相关到港人士的,「指明飞机」是指到达或即将到达香港的民航飞机(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飞机) (11)完成疫苗接种并持疫苗接种纪录的人士(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及其陪同的11岁或以下小童可登机来港。 此外,于有关期间曾逗留台湾的人士,如符合以下情况,亦可例外获准登机来港(虽不会被视为已完成疫苗接种):(i)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并持有相关医生证明书的相关人士,或(ii)已接种一剂认可新冠疫苗并持有疫苗接种纪录,在接种该剂疫苗后获发医生证明书,证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的相关人士,并在接种该第一剂疫苗后的第14天或之后登上指明飞机。此两类人士必须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14天,不能选择符合条件后提早完成强制检疫。 其他注意事项 

  • 卫生署会向有关抵港人士发出强制检疫令。相关政府部门会安排为他们戴上电子手环(于指定检疫酒店进行强制检疫的人士除外)。根据检疫令,有关人士在整个检疫期内不能离开检疫地点,更不能随处走动。离开指定检疫地点会被视为违反强制检疫令和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 有关适用于香港居民之「回港易」计划,请参阅此网页
  • 有关适用于非香港居民之「来港易」计划,请参阅此网页
  • 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到过「回港易 / 来港易计划下的暂不适用风险地区」的人士,并不符合「回港易」/「来港易」的相关指明条件,该些旅客须于抵港后接受强制检疫及强制检测的安排。
  • 有关《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下获豁免强制检疫人士的安排,请参阅此网页

 曾在海外地区逗留的人士 由于航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例如天气、机组人员、物流因素、商业决定等 ,请向相关机场管理机构及/或航空公司查询最新航班资讯。 


中国以外所有地区
适用人士: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任何中国以外地区逗留,已完成疫苗接种(10)并持认可疫苗接种纪录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登机要求:
  1. 出示认可疫苗接种纪录
  2. (只适用于3岁或以上的到港人士)48小时 (2)2019冠状病毒病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见康复人士的相关安排) ;及
  3. 出示指定检疫酒店于到港日起计七晚(如选择符合条件后提早完成强制检疫)或14晚(将不会获安排提早完成强制检疫)预订确认书
检疫要求:
  1. 基本要求为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14天;
  2. 强制检疫期间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检测;及
 如选择符合条件后提早完成强制检疫(须持七晚指定检疫酒店预订确认书)- 
  1. 抵港第3天及第5天接受PCR核酸检测;
  2. 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士及/或其陪同的11岁或以下小童抵港第5天的PCR核酸检测和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抗原测试结果均为阴性,可提早完成检疫,并必须离开指定检疫酒店;
  3. 其后七天自行监察;及
  4. 抵港第9天及第12天到社区检测中心流动采样站(免费)或到经政府认可本地医疗检测机构(自费)接受专业拭子采样强制PCR核酸检测
 属第(i)或(ii)类可例外获准登机来港人士而必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的人士或选择不提早完成强制检疫的人士(须持14晚指定检疫酒店预订确认书)- 
  1. 抵港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接受PCR核酸检测;及
  2. 在确认第12天PCR核酸检测及第14天快速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后可离开

 

抵港人士到达香港的日数以抵港当天作第一天起计。例如,若抵港日期为四月一日,其第12天检测应于四月十二日进行。 (2) 检测样本是在指明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48小时内取自相关到港人士的,「指明飞机」是指到达或即将到达香港的民航飞机(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飞机) (10)完成疫苗接种并持认可疫苗接种纪录的相关人士及其陪同的11岁或以下小童可登机来港。 此外,于有关期间曾逗留任何中国以外地区的人士,如符合以下情况,亦可例外获准登机来港(虽不会被视为已完成疫苗接种):(i)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并持有相关医生证明书的相关人士,或(ii)已接种一剂认可新冠疫苗并持有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在接种该剂疫苗后获发医生证明书,证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的相关人士,并在接种该第一剂疫苗后的第14天或之后登上指明飞机。相关医生证明书须以中文或英文列明相关健康原因。此两类人士必须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14天,并须于登机持14晚指定检疫酒店预订确认书,不能选择符合条件后提早完成强制检疫。 其他注意事项 

  • 相关到港人士须留意,即使他们在出发回港前曾经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测试,为谨慎起见,他们在抵港后仍须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到卫生署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亦须在指定地点等候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结果。
  • 如检测结果呈阴性,他们将获准前往已预约的酒店继续完成强制检疫。
  • 如检测结果呈阳性,相关人士将被转送至适切的隔离及治疗地点。在抵港后确诊但没有明显病征而无需要医学支援的人士,会被送往社区隔离设施酒店并获发隔离令。他们其后须进行和完成隔离的安排,会与本地确诊人士的隔离安排相同,即已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士,如检测阳性后第六天及第七天的快速抗原测试结果均为阴性,可获视为完成隔离。旅客必须自行承担因检测结果呈阳性而导致取消入住酒店等的相关费用。
  • 卫生署会向有关抵港人士发出强制检疫令。根据检疫令,有关人士在整个检疫期内不能离开酒店房间,更不能在酒店随处走动。离开指定房间会被视为违反强制检疫令和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 有关外籍家庭佣工来港工作,请参阅此网页
  • 有关《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下获豁免强制检疫人士的安排,请参阅此网页


 登机文件要求相关内地(广东省以外)或澳门经香港国际机场到港者 

任何曾逗留中国内地(广东省以外)或澳门登机来港的人士,在登上民航客机来港时,须出示预定抵港时间当天或之前三天内采样进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未能出示有关阴性检测结果证明的人士将不能登机来港。 


相关台湾或海外地区经香港国际机场到港者 

任何曾逗留台湾或海外地区登机来港的人士,均须遵守3项基本要求,包括: 

  1. 登机前必须持有(i)预定起飞时间前48小时 内采样进行的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及(ii)与所需强制检疫期相应的指定检疫酒店预订房间确认书;
  2. 抵港后必须在机场进行「检测待行」;以及
  3. 在确定检测阴性结果后,必须乘坐政府安排专车前往指定检疫酒店进行强制检疫。

 以下人士将不受上述登机文件要求影响: 

  1. 在香港过境/转机的人士,除了从海外地区和台湾登机前往香港的过境/转机旅客
  2. 政务司司长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的第4(1)条豁免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以及
  3. 香港居民而该人自香港展开他或她的旅程及被目的地当局定为不能获准入境者;

 如交通工具上有到港人士不符合医务卫生局局长施加的条件,该交通工具的每一营运人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第五级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营运人如没有遵从提供资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顾实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最高可处第五级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在旅客方面,到港人士如没有遵从提供资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顾实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指明飞机的营运人在指明飞机抵达香港之前,须向卫生署提交符合由卫生署指明格式的文件,以确认每名相关到港者在办理乘坐该飞机赴香港的登机手续之前,为登机而出示显示已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明文件(范本)。上述人士如未能出示有关文件会被禁止登机。 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及康复人士的相关安排相关内地(广东省以外)或澳门经香港国际机场到港者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文件需包括: 

  1. 相关内地或澳门到港者已接受一项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而检测样本是在预定到达香港的当日,或在该日之前的3日内,取自该人的
  2. 对该样本进行检测的是就2019冠状病毒病所进行的PCR核酸检测;
  3. 相关内地或澳门到港者的检测结果为对2019冠状病毒病呈阴性;及
  4. 进行该检测的检测机构须:

    1. 获粤港/港澳两地政府认可 (在广东省的医疗或检测机构* / 在澳门的医疗或检测机构 / 在香港的医疗或检测机构);或
    2. 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 (名单可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核酸检测机构查询」功能找到)。

 * i) 广东省内所有能够上载RT-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粤康码」系统的医疗检测机构;

ii)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列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核酸检测机构查询」功能或上载至官方网站(http://bmfw.www.gov.cn/hsjcjgcx/index.html)的名单下的广东省医疗检测机构。 


相关台湾或海外地区经香港国际机场到港者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文件需包括: 

  1. 一份由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的中文或英文检测报告,当中载有相关到港人士姓名(所载姓名须与相关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的姓名相符),并显示以下资料:

    1. 相关到港人士已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而检测样本是在指明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48小时内取自相关到港人士的,「指明飞机」是指到达或即将到达香港的民航飞机(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飞机);
    2. 对该样本进行的检测是2019冠状病毒病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测试;及
    3. 相关到港人士的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结果呈阴性;及
  2. 如相关报告并非采用中文或英文或并无载有上述所有资料,须额外提交一份由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确认书须载有相关到港人士姓名(所载姓名须与相关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的姓名相符)及上述全部资料,并与检测报告一并呈交。

 注:政府指明相关的登机核酸检测必须为聚合酶连锁反应(PCR)核酸检测。透过其他检测技术进行(例如反转录恒温环形核酸增幅法)的核酸检测结果将不再视作符合相关的指明登机要求。 


康复人士的相关安排 

从海外地区或台湾来港而曾感染病毒的康复人士,如持有以下文件证明其登机来港前14天至90天内曾感染病毒,以及其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的快速抗原测试结果为阴性,亦可例外获准登机来港: 

  1. 中文或英文的医生证明书或有关当局发出的纪录,证明其在登机前的14天至90天内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文件须与到港人士的个人资料相符)(详情请参阅常见问题B2);
  2. 一份由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的中文或英文检测报告,当中载有相关到港人士姓名(所载姓名须与相关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的姓名相符),并显示以下资料:

    1. 相关到港人士已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而检测样本是在指明航班的预定起飞时间前24小时内取自相关到港人士的;
    2. 对该样本进行的检测是2019冠状病毒病快速抗原测试;
    3. 相关到港人士的2019冠状病毒病的检测结果呈阴性;及
  3. 如相关检测报告并非采用中文或英文撰写或并无载有上述所有资料,则须额外提交一份由该化验所或医疗机构发出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确认书须载有相关到港人士的姓名(所载姓名须与相关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的姓名相符)及上述全部资料,并与检测报告一并呈交。

 

指定检疫酒店预订房间确认书 指定检疫酒店预订房间确认书需包括: 

  1. 在香港指定检疫酒店预订房间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其租住期间须与所需强制检疫期相符,即由预定到港日起计七晚(如符合资格并选择在符合相关条件后提早完成强制检疫)(13) 或14晚(将不会获安排提早完成强制检疫) (13)。相关到港人士如未能出示有关文件会被禁止登机。
  2. 指定检疫酒店指载列于政府指定检疫酒店专题网页(www.designatedhotel.gov.hk)的指定检疫酒店╱宾馆。

 例子:假如相关到港人士的检疫期为14日,: 不论抵港的时间如何,相关指定检疫酒店预订房间确认书须由预定抵达香港当日起计的15天14晚。如果旅客于1月1日(第1天)抵达香港,则其酒店的预订日期应由1月1日至15日(即1月1日入住,1月15日退房)。 (13) 抵港人士如打算在符合相关条件后提早完成强制检疫,在登机来港时须持预订七晚指定检疫酒店房间的确认书。持预订七晚指定检疫酒店房间确认书的抵港人士,所获发的检疫令将注明他们在符合上述提早完成强制检疫条件后,会获视作已完成强制检疫,必须离开指定检疫酒店。 持预订14晚指定检疫酒店房间确认书的抵港人士,将不会获安排提早完成强制检疫。他们须留在指定检疫酒店房间内完成14天强制检疫,并在确认第12天的PCR核酸检测及第14天的快速抗原测试阴性结果后方可离开指定检疫酒店。 


完成疫苗接种证明文件(如适用) 

按此参阅「就指明用途认可 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列表」认可疫苗接种纪录文件(适用于任何中国以外地区的相关到港者) 需包括: 

  1. 由香港发出的接种疫苗纪录或证明文件,或在「发出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地区名单」上的地区的相关主管当局或认可机构或相关机构发出、并符合指定格式(如适用)的接种疫苗纪录,并载有相关已接种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载姓名须与相关已接种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姓名相符)。该接种纪录须以中文或英文显示以下资料:

    1. 相关到港人士已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及最后一剂的接种日期;及
    2. 该已接种的疫苗的名称或其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 authorisation holder)或生产商的名称;及
  2. 如疫苗接种纪录既非采用中文,亦非采用英文,或并无载有上述所有资料,则须呈交由相关主管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并载有相关已接种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载姓名须与相关已接种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的姓名相符),并显示上述全部资料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该确认书须与上文所述的疫苗接种纪录一并呈交。

 

疫苗接种纪录文件(适用于其他相关到港者)需包括: 

  1. 由香港发出的接种疫苗纪录,或接种疫苗当地的相关主管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并载有相关已接种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载姓名须与相关已接种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的姓名相符)疫苗接种纪录。该接种纪录须以中文或英文显示以下资料:

    1. 相关到港人士已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及最后一剂的接种日期;及
    2. 该已接种的疫苗的名称或其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 authorisation holder)或生产商的名称;及
  2. 如疫苗接种纪录既非采用中文,亦非采用英文,或并无载有上述所有资料,则须呈交由相关主管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并载有相关已接种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载姓名须与相关已接种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游证件所示的姓名相符),并显示上述全部资料的中文或英文确认书,该确认书须与上文所述的疫苗接种纪录一并呈交。

 

同行小童的登机及检疫安排 

如曾逗留海外地区,抵港人士须已完成疫苗接种并持认可疫苗接种纪录方可登机来港。尚未接种疫苗的11岁或以下小童,由符合登机到港条件的人士陪同亦可一同登机来港,抵港后同行小童必须与陪同人士一同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并接受强制检测。三岁以下小童不必出示登机前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三岁或以上同行小童则须登机前持有48小时 (2)2019冠状病毒病PCR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然而,所有小童在抵港后仍须继续按现行安排接受PCR核酸检测(三岁以下小童一般以粪便样本作检测),并在闭环管理下由指定车辆送往指定检疫酒店接受强制检疫。 抵港人士检测安排 抵港人士须按上表中检疫要求接受强制检测。如适用,请参阅深喉唾液测试样本收集包/粪便样本瓶派发点/样本收集点 。 已接受检测人士须保存载有检测结果的电话短讯通知及有关医生证明书(如适用),并在订明人员要求提供有关其进行指明检测的资料时,提供有关电话短讯通知以供查核。 由香港国际机场入境的人士,抵港后须立即前往设于机场禁区内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并留在该中心等候检测结果。有关机场入境检疫程序,请参阅此网页在抵港当天或之前14天只曾逗留内地或澳门的人士 他们前往检测时须以直接的交通工具来往检疫或隔离地点或认可本地医疗检测机构。他们如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选乘的士,中途不得下车。有关人士须记录所乘搭车辆的车牌号码,并由乘搭该车辆当日起计保留该纪录30天,或利用其手机上的「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安心出行」的士二维码。 使用「回港易」计划的人士,请参阅此网页。 使用「来港易」计划的人士,请参阅此网页曾在海外地区或台湾逗留的人士 于指定检疫酒店检疫人士在检疫期须接受检测。因应疫情发展及需要,政府会安排个别酒店检疫人士在检疫期接受额外病毒检测。幼儿则须要在检疫期间提供大便样本。(注:收费上门收取样本服务并不适用于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强制检疫人士。) 其他注意事项 

  • 因应疫情发展及需要,政府或会安排个别抵港人士另外再接受病毒检测。详情请留意相关指示。
  • 任何人士就强制检测安排有疑问,可于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致电热线6275 6901查询。
  • 政府已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规例》) (第599J章),就《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根据检测公告,相关抵港人士必须在到港后的指定日子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任何人士如未有遵从检测公告即属犯罪。
  • 另外,须在家居完成强制检疫的人士,如未能依照强制检测公告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除可被检控外,有可能需要到指定检疫中心完成余下的强制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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